安徽阜阳的解先生,给孩子上户口作亲子鉴定,没想到结果悲剧了,竟然两个儿子都不是自己亲生的。
发生这样的事情,肯定得找来妻子搞清楚,妻子小迟口口声声会对孩子负责,说完之后却跑得无影无踪,留下可怜的两孩子在姥爷家。
其次,第二个孩子依然非亲生,这才是真悲剧,按常理来说,解先生对于这事情应该早有防备,至少从孩子出生时间往前倒推,可以初步判断同妻子小迟在一起的时间是否吻合,不至于等到孩子都5岁了才知道真相,让自己遭受巨大精神伤害。
第三,解先生与妻子小迟的关系也是个问题,或许解先生付出了真心实意,但妻子小迟却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未婚先孕找到了解先生“接盘”,本该好好珍惜家庭,却依然家外寻欢、酿成悲剧,必定受到道德严厉谴责。
5岁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
亲子鉴定结果如晴天霹雳
差点将宁波男子及其父母
彻底!击垮!

30多岁宁波男子史强(化名),前几年和妻子离婚,一心一意带着女儿过日子。虽然女儿被确诊为脑瘫,5岁多了还不会喊一声“爸爸”,在史强看来,却是不折不扣的小公主。
直到他偶然发现含辛茹苦抚养的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于是,把妻子告上了法院。
妻子出走一年后,抱回了女儿
史强和孩子母亲小霞的缘分要从2012年说起。那年,家住鄞州下应街道的史强结识了在宁波打工的贵州女孩小霞,双方互生好感。经过半年的热恋期,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只是婚后没过多久,两人即因琐事时常起争执,小霞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史强遍寻无果。
本以为妻子就这样消失在人海。令史强一家意外的是,一年后,出走多时的小霞终于回来了,同时还抱回来一个几个月大的小女孩。
襁褓中的孩子粉嫩可爱,小霞说这是和史强共同的孩子。史强推算了一下时间,觉得应该是自己的孩子。

看着久别重逢的老婆和怀里的孩子,史强非常开心。想着小霞这一年多来在外面打工,一个人怀孕、生产一定非常辛苦,史强想一定要好好珍惜妻女。
不料,温馨的日子没过几天,双方又因其它生活琐事时常发生争执。
最终这对结婚才一年多的怨偶走到了诉讼离婚的地步。在鄞州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两人调解离婚。同时,双方私下签订了一份抚养协议,同意女儿归男方抚养,女方每年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亲子鉴定:女儿不是亲生的
女儿一点点长大,显得和同龄的孩子不太一样,最终,被诊断为患有脑瘫。几年来,史强和父母跑遍了宁波各大医院,寻求医治方法,可惜收效甚微。尽管如此,一家人仍然把女孩当掌上明珠照顾。
去年,史强想给孩子报户口。因为没有出生证明,于是,他就按规定先带女儿去做亲子鉴定。
本以为只是走个流程,没想到,鉴定机构作出了史强与女儿并无血缘关系的结论。这一鉴定结果如晴天霹雳,差点将史强及其父母击垮。抚养多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对这个消息,一家人难以接受。

于是,史强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前妻小霞自行抚养孩子,同时终止之前签订的抚养协议,并要求前妻赔偿这些年的实际抚养费损失8万元。
小霞自与史强离婚后,再未出现过,也未出庭,法院依法予以缺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依职权对史强与孩子的血缘关系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排除二人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法院判决孩子由被告小霞抚养,双方的抚养协议终止,被告赔偿原告抚养费损失8万元。
今年5月,判决生效后,史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孩子能叫一声奶奶,我们都舍不得送走”
鄞州法院执行局的石法官接手了这起特殊的执行案件,并顺利冻结到被执行人小霞银行账户8万元。
之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石法官找到了暂住在出租房里的小霞。石法官告知小霞需要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应该主动把孩子领回去。
一开始,小霞推脱要延后。石法官耐心地进行辨法析理,告知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小霞犹豫再三后,同意当天下午领回孩子。
在联系史强前来交接孩子的空隙,石法官与小霞进行交谈,询问其以后打算怎么安排孩子的学习生活。小霞坦言,鉴于孩子患病的情况,需要24小时都有人照看,但是她在宁波打工,只能将孩子送回贵州老家交由其母亲抚养。
当天下午,史强和父母一起抱着孩子来到小霞住处。在双方交接时,除了那个懵懂可爱的孩子,所有人都泪流满面,悲伤的情绪弥漫在小小的出租屋。
一手将孩子带大的奶奶边抹眼泪边跟执行法官说。“实在是舍不得啊。这几年,我们真是把孩子当宝贝啊。但凡孩子能开口说一两句话,喊一声奶奶,我们都舍不得送她走啊。”
他折回来,塞给前妻5000元
沟通交流中,小霞也说起了自己的无奈。家里确实很困难,老母亲已有70多岁高龄,哥哥姐姐也都身患重病。平时,一家人都靠小霞一个人在宁波打工挣钱接济家人。小霞作为家中的经济支柱,没有办法全职照顾孩子,只能把孩子送回贵州老家抚养,自己出来打工。
令小霞意外的是,石法官为小霞申请了司法援助与司法救助,希望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帮助小霞和孩子,改善她们的生活。石法官也提醒小霞,回到老家后,要及时为孩子申请当地的残疾儿童补助,多注意孩子的病情。
分别时,史强折了回来,塞给小霞5000元钱。他说,这是和父母商量过的,毕竟夫妻一场,孩子也养了这么多年。
14年没有感情的吗,养条狗14年都亲比儿子了,更何况是个人,要真把一14岁的孩子丢出去流浪,你的良心会一直不安的你养了他几年?18岁你好!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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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离婚后小孩不是亲生的可以带走。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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