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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监管 正规办学

学校教育局监管、正规办学,办学许可、
食品卫生、消防资质一应俱全,各部门
都有备案,正规做教育,家长更放心。

全封闭式 军事化管理

学校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老师教官
学生同吃同住,学校全年无休假,全
托教学,培养孩子纪律意识。

远程监控 家长监督教学

学校开设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孩
子入学,家长手机下载远程监控APP软
件,可实时了解孩子在校情况。
退学不给退怎样办(怎样办理退学手续退学费)
发布日期:2022-05-05 浏览次数:

本人2019年9月3日,在尚德机构报大专学历提升。中途因为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学习,去处理退学。但是不给我退学,因一直没学习下去。目前想退回部分学费,但是尚德机构不给我处理,而且态度恶劣。售后一直发表情包回复

相关部门投诉,他们也是不怕,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处理他们

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落实,不少针对青少年的网络培训机构开始转型。但有个别机构在转型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在合同条款上“钻空子”,设陷阱,堂而皇之侵害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如何应对青少年网络培训机构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利遇到侵害后,该如何维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的一桩行政复议案件,正是与此有关。

培训公司态度强硬,拒绝退款

2021年6月18日,李女士购买A培训公司少儿英语课程 (其中赠送的48节课通过分12个月返还),价格合计6198元。在“双减”政策落地后,李女士发现A公司变了,不仅约课规则发生变化,经常约不到课,而且课程兑换规则也发生变化,无法实现兑换48节的。

2021年9月30日,李女士认为A公司存在违约,要求终止合同,但A公司客服却告诉她,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课程进行了一半就不能退费了,由于李女士购买的课时只有60节,另外的48课时属于赠送,且李女士的已上课时已超过购买课时的一半,所以不同意退款。

不属于管辖权范围,不予立案

收到A公司的回复之后,气恼的李女士迅速冷静下来,决定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

李女士认为:其与A公司签订的是格式合同,其中的退费规则限制了消费者权益,免除了自身责任,属于无效条款;A公司恶意压低课时,增加赠送比例,企图推脱责任,而未上完的赠课也应计算为未上课时,予以退费;A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A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提起行政复议,问题解决

收到该区监管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之后,李女士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向该区监管局所在的市级或区级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2021年11月25日,深圳市复议办受理此案并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区监管局对青少年网络培训机构的退费问题是否具有管辖权。

深圳市复议办使用网络视频方式组织远程复议

申请人认为: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四条及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被申请人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有处理涉案网络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限制当事人退费纠纷的法定职权。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被申请人则认为:根据《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教育机构的退费问题应该由当地办学审批机关处理,而不应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教育机构应退还学生部分或全部费用而拒不退费的、退费数额未达规定或借故拖延退费的、拒不受理学生退学申请的,由办学审批机关责令限期退还;仍不退还的由审批机关给予暂缓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远程复议过程中各方通过视频进行沟通

市复议办经审理认为:

首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应当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市场监管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去判定涉案企业制定的退费规则是否违法,是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其次,即使《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费问题应由教育机构处理,也并不能排除市场监管部门具有针对违法合同行为的管辖权。多部门协调管理必不可少,教育部门的监管与市场监管局的监管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市复议办方面表示,希望上述对各位家长有所启示,请在选择网络培训机构购课时理性谨慎消费,并在发生争议时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人为本,复议为民。2021年6月深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全市的行政复议机关由原来的71家精简为10家,即市政府和9个区政府。2021年全市新收复议案件10013宗,首次过万宗。行政复议成为深圳公民、法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审读:孙世建

民办退学不退费怎么办?

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如果还不行,还可向当地媒体进行投诉爆料。

一、有下列情况者,应允许退学、退费:

1、民办高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学校以招生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以误导、欺骗等方式招收学生的,引起学生不满,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退学并提供有关招生广告,学校应该批准退学,并退还全部所收费用。

2、新生报到注册后,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坚持学习,凭录取通知书、有关证明和本人申请要求退学的,学校应该批准退学,可按下列规定退费。

学生报到注册后,二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80%。

学生报到注册后三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70%,住宿费不退。

学生报到注册后四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60%,住宿费不退。

学生报到注册四周以后要求退学者,不退费。

3、学生报到注册后,因应征入伍,凭入伍通知书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时起至提出退学申请之时止的实际时间(按每学年学习时间10个月计算),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4、学生因意外事故或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者,凭乡(镇)以上政府有关证明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后至批准退学之时实际时间(按每学年学习时间10个月计算),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5、学校所开设专业由于招生人数少不能成班(指该专业学生人数少于20人,特殊专业除外),并且40%课时不能按教学计划进行正常教学活动,学生本人又不愿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或所开专业学生人数少于10人的,学校应该同意退学,并退还本学年度所收全部费用。

6、学生报到注册前预缴学费等款项,因某些原因不能来报到参加学习者,应退还预缴全部款项。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给予退费:

学生因违纪受到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以及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所收费用一律不退。

三、学校应在学生提交退学申请二十天内给予学生是否同意退学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超过二十天不予答复的,则视同学校同意学生退学。

四、我省民办高校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学不能坚持学习者,应由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双方协商解决,已考成绩可以认可。

五、学生报到注册日,秋季开学以九月一日或以后,春季开学以三月一日或以后的具体报到注册时间为准。建议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如果还不行,就可以向当地媒体进行爆料。

学校不肯办理退学手续该怎么办?

是高中还是初中?

初中就无所谓

高中嘛,尽力争取下,如果学校坚持不给退,那就只有联系教育部门来解决咯

靠自己去争取的办理程序: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报告,送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作退学处理。经批准退学的学生必须在退学文件公布后的1个月之内办理好所有离校手续,学校按规定发给相关证明。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或擅自离校者,不发给任何证明

1.*自动退学的本人提出申请(附家长意见)经多次多方劝阻无效,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和指导员签字报学院领导批准。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并盖公章后,教学干事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因学业劝退退学的学院将符合劝退条件的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经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因病退学的由学院根据医院意见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经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逾期二周未注册退学的由学院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经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因出国退学的本人提出申请(附家长意见),经学院领导审批后转学生处、教务处会签,报主管校长审批

2.主管校长审批后,编文号打印退学文件下发至学院,学院接到文后通知学生办理退学手续(一个月内),并将退学文件复印件盖院章后交给学生,学生到校教务管理办公室开具离校通知单,离校通知单办好(各部门)后,携学院开出的成绩单,到校教务科开具退学证明和肄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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